2022.9
一、指导思想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,加强对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,做好推广普通话、推进文字规范化、推行汉语拼音等工作,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、标准化,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。
二、领导小组
组长:陈琳(校长)
副组长:陶晓丹
成员:马邹凤、周丽敏、卫丹凤、徐丹、陆怡、张培智、林紫薇、周乐添、周凌波
监督员:张媛、高婷婷
推普员:各语文老师
三、组长职责:
1.根据上级部门部署的工作方针、政策,从学校发展的宏观上规划语言文字工作,在学校三年规划中有所体现。每学期策划、制定学校工作计划时,能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重要部分有所安排。
2.每学期召开两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,规划和总结一学期的语言文字工作。
3.协调各班,支持、保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。
4.监督语言文字小组成员的工作。
四、组员职责:
1.完成学校关于语言文字的各项工作、主题活动,并作好各项记录。
2.主动地将老师、学生中有关语言文字的情况汇报给领导小组,督促师生在校内外讲普通话,写规范字。
3.定期更换学校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专栏。
4.在平时教育教学中,努力营造“人人讲好普通话,个个写好规范字”的良好氛围。
六、监督员职责:
1.宣传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、法律意识、现代意识。
2.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,对组室、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。
3.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部门、个人进行推荐表扬。
4.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,争取早日达标。
5.认真组织积极开展“全国推广普通话周”活动。
6.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。
7.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。
8. 组织“啄木鸟”小分队,进行明察暗访,督促文字规范。
七、推普员职责:
1.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。
2.组织好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。
3.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施。
4.协助老师检查学生作业,及时纠正学生作业中用字不规范现象。
5.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。
6.严格要求自己,以身作则。